【本网讯】近日,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发文命名第十三批省级文明单位,文山电力9家基层单位榜上有名。所属文山分公司、砚山分公司、富宁分公司、西畴分公司、文山输变电分公司、小河沟发电分公司、南汀河发电分公司、格雷发电分公司、文山平远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基层单位同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文山电力继1999年第一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后,各基层单位先后获此殊荣并实现“多连冠”,是对文山电力在推进企业快速和谐发展过程中,把文明创建作为企业根本性和长期性任务,坚持“三个不动摇”企业文明建设理念,协调发展“三个文明”的最大肯定。
文山电力历来重视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文明单位创建目标不放松,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提高管理水平,提升队伍素质,促进效益增长,增强企业活力的有效载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员积极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文明创建与中心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探索电网企业优秀传统、本土文化与现代管理科学的相互融合的路子。三是通过不断完善组织架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不断增强文明创建的渗透力和实效性。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倡导员工健康、文明的工作与生活。五是加强综合治理,打造员工舒心气畅的工作环境,营造员工遵纪守法的工作氛围。六是情系三农、情系客户。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结对帮扶、参与新农村建设、资助贫困学生、参与抗旱救灾等各项社会活动,充分发挥电力企业和南网人的社会担当,树立了新时期电力企业的良好形象。
通过几年的理念宣传、思想培育和制度约束,员工中讲求奉献、奋勇当先的热情不断高涨,脚踏实地干好工作、坚持学习钻研业务的现象层出不穷,员工面貌、企业形象焕然一新。2007年,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了2006-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文山电力再次榜上有名,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文山电力自成立以来第三次荣获此项殊荣。2008年以来,公司连续入选“上证公司治理指数”样本股。先后荣获“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企业”、“云南省十大上市公司”、“云南省100强企业”、“文山州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据悉,省级文明单位每三年申报一次,文明单位评选实行动态管理。省级文明单位的复查评选,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不合格的撤销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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