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月5日下午,浙江省洞头县供电局组织各部门、单位协同监督成员和党支部书记等20多人,召开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会。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的讲话精神、《中纪委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新《党章》等理论资料。期间,大家认真开展了学习讨论,交流学习经验,切实将“党的十八大”精神与该局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相结合。通过学习,大家深有感触,纷纷表示:在新的一年工作中要进一步对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深入学习、领会和把握,并运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和推动协同监督各项工作开展。
最后,该局就全年协同监督工作作出了相应的部署和要求:一是要求各部门、党支部应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党章》的内容为思想引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学习,加以应用;二是要求各部门、党支部应及时召开学习会,加强学习,切实将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党章》的内容灌输到每位员工;三是要求加强每位员工的引导,加大纪律、员工行为的规范力度,杜绝一切“庸、懒、散”等行为;四是要求各位协同监督成员应 发挥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做好监督职责及专业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落实“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上报苗头性问题;五是要求各部门(中心)、单位、营业窗口要以浙江省电力公司行风巡查发现的问题为戒,加大即办制、首问责任制、“三个十条”、员工行为规范等各项制度、条例的落实力度,强化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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