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月31日,随着《灌南县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监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正式出台实施,该公司克服管理盲点、消灭基层薄弱点,统一协调监督力量,信息互通、实现供电全覆盖的监督工作机制正在形成。
多年来,农村供电所因为布点分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多种原因,一直是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点。对此,新出台的工作规则分6章19条,对农村供电所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一是监督组织的规范。所有农村供电所全部成立3至4人的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由所在农电公司委派,一般从农电公司退二线的公司领导、部门主管或在岗专职人员和退二线供电所所长或支部书记中选拔担任,其他成员2-3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供电所主要负责人、核算员不得担任成员。
二是监督员权力和义务的规范。享有知情权。可以列席供电所所务会议,向供电所员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供电所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享有质询权。对供电所管理事项和供电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主要负责人作出解释;享有审查权。对所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进行审查;享有建议权。围绕供电所各类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三是监督内容的规范。主要有十个方面。即供电所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情况:供电所工程物资、废旧物资管理规范情况:供电所员工考勤、考核、考试情况:供电所员工经商办关联企业和干私活情况:供电所公车私用、酒后驾车情况:违规收费,设立帐外帐、小金库情况:虚报项目、虚报工程量情况:违约用电、高价低接、违规增容的情况:供电所所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等。监督员通过搜集意见、调查分析、监督落实和通报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及问题整改情况,对供电所员工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四是监督员工作制度的规范。五个制度。即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临时碰头会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监督工作定期评估通报制度。对发现存在可能导致重大违规违纪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填报《监督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工作报告制度。每月向农电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工作台帐制度。五是建立申诉制度。后勤保障制度。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监督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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