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日,笔者获悉:在2月1日召开的洪泽县2013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县供电公司等五个单位被表彰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集体。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洪泽县供电公司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三关,坚持从源头预防上下功夫,与县检察院共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在洪泽供电系统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带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发放“警示卡”。利用中心组学习、班组安全活动等各种机会进行廉政教育,举办了“廉政灯谜晚会”活动,开展公司党政领导上廉政党课,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管理人员及供电所长集中观看了“生命的代价”反腐倡廉警示片,发放了200册廉政书籍,编发了45期“读文践廉”简报,开展“微DV”讲廉政故事创作,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
加强风险预控,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变电所建设等工程项目,按照效能监察程序,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废旧物资处理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全面、深入地开展岗位廉政风险再排查和廉洁从业自查自纠活动。公司纪委分三批召集工程建设、财务、物资管理等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开展了专项廉政谈话,组织农村供电所相关人员签订了廉洁从业承诺书。强化内部民主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合理化建议活动等民主监督机制的作用,全面推行和落实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定期向职代会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充分提高企业负责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尤其在人事、财务、经营方面的透明度,保障职工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使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得以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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