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月25日,江苏金湖供电公司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2年度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金湖供电公司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荷都”的总体目标,认真开展综治与平安、法制建设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利地维护了公司和地方社会的稳定,为全县经济充分发展创造了稳定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该公司积极开展综治与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平安电力”创建活动,认真落实电力设施保护的各项措施,公司全面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认真贯彻上级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意见。
公司主要领导分别直接担任综治与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带领公司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积极参与法制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法制创建各项要求,不断加强工作创新力度,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的有关要求,落实领导班子学法、用法、执法、守法的各项措施,为公司和地方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作出了积极和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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