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3月初,浙江省洞头县供电局被中共洞头县委、洞头县人民政府授予2012年度纳税大户的荣誉称号,这也是该局连续第五年获得此项殊荣。
2012年,该局主动融入洞头县建设发展大局,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优化供用电环境,倾力打造坚强电网,完成了洞头县新农村电气化县的创建工作。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全面预算,强化税收筹划工作,自觉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弘扬依法纳税精神,以社会责任为己任,展现出诚信责任的央企良好形象。
2012年,该局售电量1.83亿千瓦时,上交税金1624.36万元,为洞头县财政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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