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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供电被表彰为2012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作者:吕殿才 徐杨  2013-04-16

【本网讯】4月11日,江苏省金湖县供电公司被地方政府表彰为金湖县2012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多年来, 金湖县供电公司坚持以源头治理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倡导“干事、干净”的廉洁文化理念,着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积极开展“检企共建”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治企与反腐倡廉,借助“检企共建”工作平台,开展好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典型案例剖析、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测试、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增强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将“检企共建”工作与公司惩防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协调推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监督机制,落实监督信息联系制度和定期例会制度及信息反馈制度、案件协调分析等制度,主动接受监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督导,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党委管控、纪委监督和机制保障的作用,干部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有效提升,内部管理得到不断规范,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案件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职务犯罪,金湖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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