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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供电: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受表彰

作者:李逢魁 刘俊海   2013-04-19

【本网讯】4月19日,新乡公司迎来了2013年又一个喜讯,该公司被授予“河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称号。公司总经理张明荣获河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新乡公司成为新乡工会史上同时获得该项工作两个荣誉的唯一企业。

近年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公司创新思维,在制定完善的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基础上,扎实实施“431”工作推进法。即对厂务公开工作规范四个层面标准体系、强化三个有机结合、推进一个延伸。对公司、基层单位、基层车间(部室)、基层班(站)组4级企务公开体系的机制建设、公开内容、方式载体、公开范围、公开时间等做规范、明确的规定。  

同时,公司加强厂务公开规范运行与党风廉政建设、班组建设、年度业绩考核等工作的紧密结合,并制定厂务公开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四好领导班子考核的“四项考核”联动工作机制。在机制建设、制度运行、工作开展等方面统筹实施,推动工作协调发展。 

另外,公司推进厂务公开规范化运行向县级供电企业拓展延伸,与市公司同布置、同实施、同考核,促进县供电企业企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  

公司推行的“431”工作推进法,对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员工群众关注的热点、企业反腐倡廉的焦点和生产经营服务的重点进行常态公开,使企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事事有程序,时时有控制,环环有考核,奖惩有规定,不良有纠正”的良好局面,职工看厂务工作不再是“雾里看花”,极大地促进了员工和企业的紧密联系,构建了和谐的企业关系。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新乡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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