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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供电公司四措规范非集中招标服务类项目采购管理

作者:黄以华  2013-05-20

【本网讯】江苏灌南县供电公司为增加非集中招标服务类项目管理的透明度,接受员工和社会监督,堵塞因此可能产生的腐败源头,5月20日,《灌南县供电公司非集中招标服务类项目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正式下发试行。

该细则首先对招标采购职责部门进行了规范。改过去各部门各自为阵,多头管理为归口管理。规定发展建设部为招标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负责合同审查和法律监督;监察审计部负责招标采购全过程监督、出具监理意见和处理投诉举报;财务部负责商务条款、资金审核、合同审查;安全运检部负责监督供货商安全培训、资质审查和质量监督。部门间相互监督制约,杜绝不作为、乱作为。

二是规范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和额度范围。公司招标采购项目为未纳入国网和省市公司集中招标的服务类项目,包括施工、设计、监理、咨询等且金额在十万元以下施工项目、5万元以下的其它项目。

三是规范招标采购的流程。所有项目由需求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潜在供应商,然后填写申请表。主管部门同意后,需求单位正式填写谈判审批表。专家组对满足工程需要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并就价格进行多轮谈判。最后一轮密封报价结束后,提出推荐意见。再由评审委员会做出评审报告,评审专家全体成员、监督人员、法律人员要在报告中签字。最后,经项目主管部门专题会议研究确认后,项目责任单位和中选供应商才能在10日内签定合同。

四是规范责任追究。凡是违反流程,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司将视其情节给予戒勉谈话、警告、严重警告、停职反省等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灌南,规范,招标,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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