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从浙文明〔2013〕4号《关于公布浙江省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镇(乡)、文明街道、文明村复评结果的通报》获悉,洞头县供电局顺利通过了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这也是该局从2004年获得此殊荣后连续8年通过了浙江省文明单位的复评。
2012年,洞头县供电局紧紧围绕提出的继续保持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的工作目标,扎扎实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员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班组”创建活动,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贯穿到“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活动的全过程,深入开展“传承雷锋情?传递正能量”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共产党员服务队在全县各渔农村、企业、社区、爱心领域开展专项服务活动。
立足“用心”工程全面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有效提升全体员工的学习力、创新力、执行力。强化员工提高业务技能,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技能比武、岗位建功”三位一体综合竞赛活动。强化营业窗口精益化管理,不断完善窗口软、硬件便民设施。
以“亲情服务365”为主题,全面推行准军事化管理和营销标准化礼仪服务,推出“亲情服务五项承诺”:一是营业大厅实行无双休日、无节假日和午间不休息制度;二是推行“一柜通”服务;三是落实“首问责任制”;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制;五是建立客户回访制。积极开展扶贫帮因献爱心、无偿献血和“双拥月”等活动。努力营造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作出了贡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
该局文明单位创建再创佳绩,取得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从2006年以来一直保持国家电网公司“一流县供电企业”荣誉称号。鹿西、大门和海霞3个供电营业所一直保持和荣获了温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全局供电量、售电量分别同比增长13.49%和14.40%。
截止2013年5月20日,全局安全日记录累计达到4802天,取得连续13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佳绩。2012年,洞头县供电局及基层单位海霞、大门、鹿西供电营业所连续11年全县行风评议名列前茅,继续保持了洞头县“满意单位”和“满意基层站所”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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