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5月31日,洪泽县供电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迅速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会员卡清退工作。
近期,中央和省、市公司先后发文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现自我净化和自我提高,深入开展会员卡清退工作。接到通知后,该公司由党委书记挂帅,纪委书记具体实施,实行分级负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公司纪检监察系统人员持有会员卡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梳理。清退工作开展前,纪检监察人员集中学习了省公司有关清退规定,知晓了清退对象、清退范围、清退时限,以及需要填报的相关报表,做到宣传到位、认识到位、态度端正,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有序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清退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经过排查梳理,公司三名纪检监察人员没有持有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予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零持有报告经本人签字后,由公司纪委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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