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3月7日笔者获悉,在全省基层站所评议考核中,新乡供电公司新乡县小冀供电所、辉县百泉供电所、长垣县丁栾供电所等11个基层站所被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据悉,此次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议活动,有省政府纠风办统一部署,部门和行业分别制定考核标准,省辖市政府纠风办制定具体方案,县(市、区)政府纠风办组织实施,经过民主测评、综合考核,层层推荐评出省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新乡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按照市纠风办《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落实承诺、依法办事、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廉洁自律、信息公开、制度建设”7个方面,确定工作目标、组织机构、重点内容和考核标准,层层动员,并通过开展查找问题、督导检查、整改提高等阶段,全面推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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