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提升财务集约化指标管理水平,根据省公司《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在4月30日以前,明珠公司全面开展账面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年初,明珠公司按上级公司要求制定了清理方案,成立以总会计师牵头,各单位相关责任人和财务核算专责为成员的专项清理小组,以2014年财务决算数据为基础,对财务账面往来款项的款项性质、挂账时间、金额及审批流程等基础信息进行逐笔清理,对往来款项的形成原因进行逐笔排查,分析研究催收措施,对于挂账时间较长的往来款项,按照“业务归口、谁发生、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催收计划,下达催收通知书。
同时,对下属分公司历年欠款落实专人催收和结算办理,对长期拖欠的工程款项通过法律手段进行了起诉,并取得胜诉,有效的防范了应收款项资金风险,避免了坏账的发生;根据《备用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坚持每月末对备用金余额进行清理,对超过规定期限未及时归还的,及时通知个人尽快办理,对超期时间久的,发出书面催收通知。
目前,明珠公司对系统内往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入账,确保明珠集团对账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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