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蓬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蓬溪公司将出台的《关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实施行政审批许可的公告》印制10000册,下发至城乡建设局、国土局、乡镇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辖区的广大电力用户,标志着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行政审批许可在蓬溪县正式施行。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人民生产、生活提供安全、持续、优质的电力,《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明文规定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违法、违规作业,但由于长期以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规建筑、取土、爆破、栽种高杆植物、设立广告牌等危害电网和设备安全运行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有效遏制破坏和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违法作业行为,蓬溪公司经过多方协调,积极促成了蓬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行政审批许可制度。
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执行以后,凡是在蓬溪县行政区域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开展任何形式的施工作业、种植高杆植物、设立广告牌等都必须到蓬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行政许可,县经信局接到申请后将组织供电公司、申请作业方共同进行现场踏勘,制定并落实电力设施保护措施和施工方案后,方发给许可作业证书。无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电力设施等不具备在保护区施工作业条件的,经信局将不予批准施工作业,如施工方违规作业或超范围作业,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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