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6月23日,从国网罗江县供电公司获悉,该公司日前制定《供电所管理综合排序评价办法》,拟以此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供电所工作业绩,促进其综合管理水平提升。
从2012年开始,该公司根据工作需求,制定并实施了《供电所营销综合排序办法》,该办法实行4年来,通过月度和半年一次的营销综合评价及排序,有力促进了该公司农电营销管理水平的提升。此次,在总结该办法推行经验的基础上,该公司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供电所管理标准》,新制定了这一《供电所综合排序评价办法》,把排序评价范围从营销和服务扩大到农电生产、工程、安全、综合等各个方面,以此全面促进供电所提高农电管理水平。
按照办法规定,该公司此次试行的综合评价排序主要涵盖供电所的关键业绩、农电生产、工程、安全、营销、优质服务、综合、财务八个大项的工作,标准分值为1000分。为确保评价排序有序组织,该公司针对每个大项均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及评价范围,同时制定了详细的评价子项目、评价标准、项目分值等实施细则。制度实施后,该公司将以季度进行评价排序,结果将运用到各供电所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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