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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县(区)首个《江苏省电力条例》配套政策在东海率先落地

作者:石万鑫 胡超  2020-06-15

  农村电气化网讯:6月14日,经东海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电网建设工程审批服务流程的意见》,这是连云港市首个贯彻落实《江苏省电力条例》电网建设章节的支持性配套政策政府文件。

  长期以来,受制于电力行业标准与地方管理要求存在差异,导致电网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难点:在工程前期过程中,因用地手续审批流程冗长、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困难,导致项目迟迟无法按期开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使全过程均存在依法合规建设风险;在验收过程中,因电力行业与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标准不一,使得不动产权证办理困难……以上种种问题均影响到了连云港电网高质、快速建设。

  自《江苏省电力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东海公司聚焦电网建设“计划不调、任务不减、目标不变”主线,抓住政府“放管服”改革有利时机,按照“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条例、主要管理部门汇报思路、相关重点管理部门沟通问题、全链条管理单位联席会议通过决议”三步走方式,多次与东海县住建、审批、自然资源规划、消防等部门会商,形成了电力工程建设规划、审批、验收等环节问题清单和解决路径。今年5月1日,随着《条例》正式颁布,东海公司分专业主动对接相关政府部门解读条例内容及宣贯主要思想,推动《条例》落实,促进审批改革;在此次推动《条例》落地过程中,东海公司基建专业积极对接与电网建设紧密相关的审批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加快促成了东海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电网建设工程审批服务流程的意见》。

  《意见》通过一系列具体举措,加快了电网建设审批效率,简化了电网工程建设报批手续,优化了消防验收(备案)及不动产权证办理前置条件。《意见》规定:优化全过程审批环节,使规划许可与土地报批同时进行、同时审批,缩短了核准至开工周期;由供电公司作为责任主体进行工程项目的许可开工、安全监督、质量监督管理,无需再到住建局、行政审批处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施工报建手续;在办理变电站房屋等设施的不动产权证时,将输变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竣工验收资料……

  据悉,东海地区全年在建电网基建工程9项,规模超前,此《意见》的出台将对提升电网建设效率、确保年度建设目标务期必成有着重要意义,助力公司电网依法合规、高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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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连云港,江苏省,电力条例,配套政策,东海,率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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