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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通告2009年1-9月12398投诉举报受理情况

  2009-10-23

一、投诉举报受理基本情况

2009年1—9月,全国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7790件。根据信息来源分析,12398电话7090件,占91.0%;电子邮件435件,占5.6%;信函145件,占1.9%;传真63件,占0.8%;来访51件,占0.7%。根据反映内容及诉求情况分析,投诉2615件,占33.6%;举报272件,占3.5%;求助、建议、咨询等其它方面4903件,占62.9%。

对7790件有效信息,电力监管机构根据《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7号)、《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8号)的规定,决定受理1935件,占有效信息总量的24.8%。受理的1935件投诉举报事项,9月底前已办理完毕1651件,占受理总量的85.3%。

二、投诉举报事项地域分布

从全部有效信息数量来看,北京、河北、山东、陕西、浙江、江苏、福建、湖北、河南、四川等10个省份的有效信息均达到300件以上;从有效投诉信息数量来看,北京、河北、山西、山东、陕西、甘肃、湖南等7个省份的有效投诉信息均超过100件;从有效举报信息数量看,河北、山东、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等6个省份的有效举报信息均超过15件。

三、投诉举报事项反映的主要问题

7790件有效信息中,供电服务4190件,占53.8%;电价执行和收费601件,占7.7%;电力安全425件,占5.5%;业务许可344件,占4.4%;电力市场107件,占1.4%;其它事项2123件,占27.3%。

从上述分类情况来看,供电服务、电价执行和收费、电力安全以及业务许可四个方面的投诉举报事项相对较多,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一)供电服务方面。主要有部分偏远地区农网线路薄弱,变压器容量不能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供电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经常出现跳闸、短路等故障停电;部分基层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在处理用户故障报修、电费争议等问题时态度不够积极、处理不够认真;部分供电企业在用户工程建设中存在变相“三指定”现象,对非供电公司指定设计施工的工程项目,故意拖延送电等。

(二)电价执行和收费方面。主要有小区物业代收电费管理不规范,存在搭车收取物业费、停车费等现象;电度表计量不准确而引发电费争议;供电企业收取电费时对用户的说明解释工作不到位;部分基层供电企业在用电报装过程中违规收费或收费不开票据等。

(三)电力安全方面。主要有部分电力用户线路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部分高压线路跨越房屋引发争议;部分企业无证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等。

(四)业务许可方面。主要有部分企业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承接电力承装(修、试)业务;部分企业聘用或安排未取得电工进网许可证的人员上岗作业等。

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标签:12398投诉举报,电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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