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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努力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2009-11-04

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11月3日在京召开,图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 
淑和发表讲话。 邱小敏 摄 

新华网北京11月3日电(记者王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3日说,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提升社会责任工作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制度,努力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黄淑和在此间举行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表示,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中央企业一年多来加大了社会责任管理力度,将社会责任融入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不仅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增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履行了环境责任,还在海外业务中树立了负责任的国际形象,并且积极吸纳就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扶贫助教和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在重大自然灾害和国家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发挥了顶梁柱作用。 

中央企业在社会责任沟通方面也取得了一定进展,截至目前已有35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黄淑和表示,将力争在3年内所有央企都能做到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并不断提高报告质量,特别是客观性和时效性。 

黄淑和表示,中央企业大多是各个行业的领头羊和排头兵,肩负着引领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使命和责任,必须在发展低碳经济、推进节能减排方面发挥骨干和带动作用。 

“中央企业开展社会责任工作要符合国内外发展趋势,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企业自身发展实际。社会责任是项长期工作,央企要有长期性的思想准备和安排考虑。央企要关注和警惕部分发达国家借社会责任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积极参与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制定,大胆发出声音,争取话语权和主动权。”黄淑和说。 

他强调,下一步中央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科学的社会责任观;二是健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落实工作责任;三是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社会责任工作规划,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四是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和责任沟通;五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在海外业务中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来源:新华网

标签:中央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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