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抒祥在公司早调会上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年末最后一个环节的电费回收工作,利用最后一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电费回收措施。
省电力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林荣卫,副总经理胡柏初、王平,总会计师潘贤芝,总工程师张伟,副局级调研员何源森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抒祥说,电费回收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要要环节,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靠上抓的机制。其次,要建立电费每周“说清楚”制度,从下周起每个单位主要领导定时汇报电费回收情况。王抒祥强调,电费回收数据一定要真实、可信、可靠,财务界定和营销界定要对应。此外,公司营销部要组织电费回收抽查工作,加大对各单位考核力度,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节严重者给予处罚。各单位在做好电费催收工作的同时,要依规依法,不能因为电费催收工作引起社会矛盾。
截至11月19日,省电力公司全口径欠费已从11月9日的1.73亿元下降至1.55亿元,回收欠费1755万元。成都电业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动协调当地政府和新闻媒体,全力营造电费回收良好环境,措施得力,取得实效。在取得政府出台的预付电费政策性支持文件方面,绵阳电业局成为继西昌电业局后的第二家单位。
在现有1.55亿元的欠费中: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单位的应收电费余额为6153万元;并表控股公司的应收电费余额为9334万元。其中西昌、德阳、南充、阿坝、遂宁、甘孜6家电业局(公司)已实现电费回收真实结零。
省电力公司要求各单位一是坚持电费回收“一把手”负责,各单位将建立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电费回收分片包干责任制,抓紧年末最后一个多月时间,打好电费回收歼灭战。二是坚持电费回收“说清楚”制度,严格实行电费回收责任追究和考核,做到奖惩逗硬。三是凡应收电费余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应在每周五15时前,将本周压欠电费工作进展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收回的陈欠电费金额,按照规定格式上报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四是进一步落实电费回收预警和动态跟踪机制,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有效化解电费回收风险。五是继续做好当地政府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调工作,构建电费回收的和谐环境,实现公司电费回收和预购电费政策性支持文件的全面突破。六是加强对控股公司和农村供电所的电费回收管理,实行控股公司经营班子业绩考评与电费回收指标直接挂钩,年末实现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和控股县级公司欠费真实结零。七是加大电费回收的催缴力度,对拒不缴纳电费的客户,将严格按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地实施停电催收电费措施和采取法律诉讼。
11月20日,国家已对四川省销售电价进行了调整,省电力公司要求各单位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新电价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实现新电价政策平稳过渡和严格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新电价政策调整后的电费风险防范,确保电费“颗粒归仓”和不出现服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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