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5日举行的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市目前已经开始调整电价,平均价格提高3.35分/千瓦时,而天津市寺庙、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的电价则大幅下降。
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部主任王志刚介绍,此次调整暂时不涉及居民用电,如涉及居民用电调整还需要召开听证会。此次调整包括电网公司提高销价水平部分为2.582分/千瓦时;解决电厂燃煤机组脱硫加价对销售价格的影响、再生能源电费附加标准提高对销售价格的影响等部分为0.768分/千瓦时等方面。
本次电价调整中,天津地区上调3.35分/千瓦时,较之全国平均水平高0.55分/千瓦时。与直辖市比较,较之北京低0.62分/千瓦时;较之上海低0.25分/千瓦时;较之重庆高0.15分/千瓦时。
记者采访了解到,天津市寺庙、养老院、儿童福利院、部分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物业小区等的电价大幅下降,由现在的非居民照明用电85.11分/千瓦时改为居民生活用电49分/千瓦时,单位降价额平均为36.11分/千瓦时,降价幅度达42%。
为了落实国家节能战略,天津市计划利用4-5年的时间实现对居民实施阶梯电价。目前,天津电力公司配合智能电网的建设同步推进客户端计量表的更换,积极创造条件推进阶梯电价实施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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