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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元:发展光伏产业就先要制订《上网电价法》

作者:宛 霞   2010-03-11

全国政协常委、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此次参加全国 “两会”的行李有点沉。厚达217页的调查性报告《能源革命改变21世纪》赶在“两会”前夕出炉,“我将在这几天递交给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刘汉元说。

刘汉元准备以提案和大会发言等方式就发展能源事业积极建言献策。记者注意到,刘汉元的调查报告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详解了光伏产业。“我国西部地区幅员辽阔,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刘汉元说,应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加快建设新能源基地,这也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与同行的交流中,刘汉元感到目前我国太阳能光伏行业存在着一些困境,其中最重要的困扰来自于上网电价问题的迟迟无法解决。“要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就要先制订和实施光伏发电 《上网电价法》。”刘汉元说,借鉴欧美经验,制定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采取“基本电价保底收购”的方式,要求国家电网对太阳能发电,按补贴性的上网电价全额收购。

他认为,光伏发电上网保护性电价应渐进推进,目前每度电1.2元~1.5元的价格较为适合。待整个光伏产业发展起来后,再相应调整电价。按其分析,太阳能电站可能在三五年内享受国家补贴,之后就可盈利,国家财政并不需要太多出资,又可使得光伏行业良性运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标签:刘汉元,光伏产业,《上网电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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