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与全省各市签订合作协议,用地、运营等将获政策保障和支持
在世界经济进入低碳时代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成为全国两会的重要议题之一。江苏省电力公司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部署,作出积极努力。记者3月8日获悉,这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至3月5日,江苏公司已与全省13个地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
全国两会期间,江苏省的代表、委员们就发展绿色和低碳经济、支持新能源产业等问题提出了诸多建议,并提出在切实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实现电动汽车生产规模化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应当扮演的角色。
据了解,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江苏公司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动力电池业务,为电动汽车使用者提供动力电池的充换、租赁及检测维护等专业化服务;各地市政府在用地指标、土地预留、土地征用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充电设施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提供,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运营许可、手续办理提供政策支持,尽快出台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补贴以及电池租赁价格等问题的相关政策。
江苏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战略部署下,在智能电网建设、构建新能源产业等方面与政府和各社会层面积极沟通并达成共识。江苏公司主要负责人积极向省政府汇报,并力促省发改委出台了《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意见的复函》,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江苏公司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市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尽快向当地政府作专题汇报,按江苏公司统一制定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模版”,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合作构架协议签订工作。3月5日,13个地市的合作协议全部签订完毕。
目前,江苏公司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充电站典型设计,结合营业厅建设,完成了充电设施典型设计深化实施方案。2010年,全省18个充电站、500个充电桩的站址已经确认,扬州大型充电站已于日前开工,争取4月中旬建成。
标签:江苏,电动汽车,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