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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补贴增六类产品 部分地区中央全额负担

作者:崔鹏  2010-03-31

日前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 及确认新增补贴品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确认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补贴限额,明确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做好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对各地申请的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进行了确认,主要集中在抽油烟机、电动自行车、燃气灶等六类产品;明确了新增品种最高补贴限额,抽油烟机最高补贴限额为338元,电动自行车为260元,燃气灶为195元。 

通知明确,新增品种的实施期限与各地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截止时间一致,每户限购2台(件),具体型号由各省级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最高限价由各地综合考虑农民消费能力、市场占有率、价格结构等因素确定,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此外,通知明确,对农民以及国有农、林场职工在户口所在省(区、市)内购买新增品种,在最高补贴限额内继续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补贴。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及“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所需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来源:人民日报

标签:家电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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