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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推行电网建设征地动迁新模式

作者:刘志国  2010-04-06

日前,辽宁电力公司与朝阳市政府举行《加快电网建设,推进征地、动迁工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朝阳是继丹东、本溪抚顺后,辽宁省第四个实行征地动迁新模式的城市。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征地动迁新模式,在全国尚属首例。

辽宁电力公司总经理燕福龙、副总经理张印明、总工程师王芝茗,朝阳市市委书记陈铁新、市长张铁民、副市长陈列、市政府秘书长李陌尘,辽宁公司、朝阳市委、市政府、朝阳供电公司相关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按协议,辽宁电力公司把66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工程征地、动迁事宜委托给朝阳市政府。市政府接受此委托,按时、保质完成征地、动迁工作,为公司提供良好的电网建设环境。

辽宁电力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人介绍了辽宁及朝阳电网发展的主要情况及远景规划。朝阳市副市长陈列介绍了朝阳地区电网建设协调工作情况。

燕福龙总经理指出,辽宁电力公司将在朝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继续加大电网投资力度,全力加快电网建设,为朝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为辽宁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张铁民指出,朝阳市委市政府要认真执行好框架协议的每一条款,市政府出面负责指导县区做好电网建设中的征地、动迁补偿等工作,解除电力企业多年的征地难、补偿难的困扰。

在热烈的掌声中,燕福龙与张铁民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辽宁省,电网建设,征地动,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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