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检查将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和最严厉的经济处罚
6月1日,六部门组织的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正式启动。
此前,电监会组织的以促进节能减排为主要目标的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正在进行。
从今天开始,全国31个省(区、市)的1万余名专业检查人员将陆续到位,对全国5000余家电力企业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
标杆电价和差别电价,是价格专家、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任职国家发展改革委期间的两大发明,电价政策由此逐渐演变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杠杆和工具。此次电价大检查的终极目标是纠正地方政府越权优惠电价和电力企业电价违规行为,确保电价政策发挥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
“对越权出台并实施优惠电价问题、高耗能企业的差别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火力发电企业脱硫电价、上网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保证对所有被查单位的全面覆盖。”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说。
这只是本次大检查的第一步。记者获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三部门抽调骨干组建的31个国家级联合检查组已混编组建完毕,并完成了检查业务培训,计划于6月10日开始派往全国各地进行直接检查和督查。本次检查的第三步,是组织6个高规格的督查组对6大区域开展巡回督查。每个督查组由司局级领导带队,人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混合编组,各部门分别牵头一个组。据记者了解,巡回督查组正在组建过程中,最晚将于6月10日前组建完成,6月15日正式开始巡视。
此次全国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规模空前,检查方式和处罚力度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
许昆林在检查部署动员大会上表示,本次检查将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最严厉的经济处罚,要坚决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这次检查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力度空前,要速战速决。”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检查司副司长陈志江说。
检查对象和重点目标锁定
本次检查的对象包括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相关高耗能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优惠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与上网电价情况。
“监察部作为6家检查组织单位之一,其主要目的是方便追究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行政责任。”一位不愿具名的检查组组长告诉记者,他们被要求要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优惠电价行为。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发文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在6月10日前停止执行对高耗能企业和各种产业园区的越权电价优惠,有关越权文件必须立即废止。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纠正对高耗能企业和各种产业园区优惠电价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监察机关将严肃追究有关行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人士透露,为了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上海市领导主动提出,准备实施比国家规定更严厉的差别电价政策,把限制类企业电价由加价0.1元/千瓦时提高到0.15元/千瓦时,淘汰类企业电价由加价0.3元/千瓦时提高到0.4元/千瓦时。
此外,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将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5月18日分别召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要求两大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对优惠电价、跨区域电能交易情况以及脱硫电价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于6月15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自查结果。
据记者了解,除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区域、城市电力监管机构、区域环保督查中心组织的各地拉网式检查外,31个国家级检查组重点检查的电力企业名单已确定。
各省级电网公司和省会城市电网公司、直辖市的一个区级供电公司全部在受检之列。
发电企业检查重点以五大发电集团为主,原则上每个省(区、市)要重点检查两家电厂。据悉,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区重点检查的发电企业包括大唐国际高井发电厂、华能集团北京热电厂、华能集团杨柳青热电厂、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公司、华能集团上安电厂、大唐国际张家口发电厂。
记者了解到,31个联合检查组的总组长和副组长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系统的各地价格检查局负责人担任。每个组由6人组成,其中,地方价格检查人员4人,地方电力监管部门1人,地方环保部门1人。每个组最少有两个以上省(区、市)检查人员,全部人员混合编组,异地检查。
记者看到的一份检查组分组名单显示,检查北京地区的人员主要来自青海和新疆,检查青海地区的人员主要来自江西和海南。
“我们这次不搞交叉检查,交叉检查容易被搞定。”许昆林表示。
严格区分大用户直供电
如何区分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合法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李才华给出了三条判断标准:一是国家三部门没有批复的,肯定认定为价格违法行为;二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复了输配电价格,但没有批复交易名单的,也不合法;三是只有既批复了输配电价格,又批复了具体交易对象的才合法,才算数。
我国电价政策非常复杂,脱硫电价检查的技术性非常强,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尤为重要。
5月28~5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沈阳举办了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动员部署和检查培训,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李才华、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处长梅祖保、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处长吴险峰等专家讲解了电价政策和检查方法。
记者注意到,各位专家一致肯定了电力行业近年来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成绩和贡献。
李才华指出,我国电厂对脱硫的贡献超过70%,中央领导同志多次表示肯定。吴险峰表示,全国脱硫机组整体运行情况不错,为二氧化硫减排作出了突出贡献。他说,从主观上说看,弄虚作假的电厂比以前少了,但客观上,由于脱硫装置设计、选型不当,设备腐蚀、磨损、堵塞,加上安装、运行管理方面还存在问题,造成部分企业脱硫设施投运率不高。
许昆林在大会总结讲话中表示,电力价格混乱的严重问题必须正视,电力价格违法的问题必须纠正,不仅要查处乱涨价,也要查处乱降价。
会议讨论确定了10个方面的查处重点和具体检查措施。据悉,本次检查重点查处的问题:一是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二是地方政府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优惠电价行为。三是未经批准以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双边交易等名义变相对高耗能企业或产业园区实施优惠电价的行为。四是其他越权实施优惠电价和差别电价的行为。五是脱硫设施未经验收批准,提前享受脱硫电价的行为。六是脱硫设施投运率达不到要求而享受脱硫电价的行为。七是电网企业越权扣发发电企业脱硫电价的行为。八是电网企业采取各种手段压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行为。九是电网企业以超发电量、跨区电能交易为名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行为。十是电网企业接力送电、虚假电能交易的行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规定了此次检查的有效追溯时限,主要检查2009年1月以来的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连续发生脱硫电价违价行为的,可追溯到有关发电企业开始得到脱硫电价之日,最高还要处以5倍罚款。另外,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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