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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7市全部签署充电设施建设协议

作者:高立联  2010-06-04

5月31日,山东青岛供电公司与青岛市政府签署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山东省17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全部签署完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统一部署,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综合考虑省内发展趋势,计划年内在全省建设9座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及500个交流充电桩。其中,临沂焦庄特大型充电站6月可竣工投入使用。

按照协议,山东公司将根据各市推广电动汽车实施计划,充分发挥电网技术管理优势,加大资金投入,高质量、高水平建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各市政府把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完善配套措施。根据聊城、德州、淄博、青岛、潍坊、烟台、济宁等市电动汽车发展情况,山东公司将适当加大充电站建设规模。

山东省委、省政府对电动汽车的发展和充电设施的建设高度重视,今年力争在省内推广350辆新能源客车,政府部门采购新能源专用巡防车500辆。省财政将拿出6000万元支持新能源客车推广示范和省内骨干电池、电机等新能源零部件企业与整车配套企业发展,鼓励形成产业集群。山东省副省长王军民表示,济南是国家首批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之一,山东省政府将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并给予财政补助,争取将更多城市列为国家示范城市。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山东,17市,充电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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