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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司启动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试点

作者:胡兴平 刘平震  2010-08-02

用点数和点值确定工资,统一规范工资标准

7月29日,地处秦岭大山深处的陕西略阳电力局,农电工聚集在机关大院,人人脸上洋溢着笑容。原来,汉中供电局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宣传巡展来到了这里。7月20日,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试点工作在汉中启动,新套改的农电工薪酬分配制度将人均提高收入标准27%,并且结构更加合理,实现随着人均绩效的提高逐步增长的目的,极大地激发了农电工的工作热情,对稳定和加强农电队伍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据陕西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实施的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是结合陕西公司农电工作实际,经过大量调研和反复论证后制定的,以一种科学合理的方法考核农电工企业年限、工作技能和绩效的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举措。推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将实现农电工分配制度、薪酬激励机制和工资常态增长机制的“三统一”。

记者了解到,陕西公司农电岗位薪点工资制是用点数和点值确定员工工资的工资制度。根据《陕西省电力公司农电工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设14个岗级,1岗20薪。点值由陕西公司根据年度工资总额增减情况核定,目前点值执行1。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套改中,针对供电所设置的四个岗位(所长、副所长、专业组组长、农网配电营业工),将原岗位技能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奖金等一并套入岗位薪点工资,取消各单位自行建立的各类津补贴,统一规范工资标准。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后,不再实行月度奖金制度,统一建立季度电费回收奖、降损节能和年度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四项”奖金,纳入年度农电工劳动工资计划管理。岗位薪点工资的发放和薪点调增与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

按照陕西公司的安排部署,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试点工作为期3个月,到9月底全部结束。试点主要以完善绩效管理、规范薪酬分配制度改革为主,为10月起全面推行农电工岗位薪点工资制总结经验。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陕西公司,农电工,岗位,工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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