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云南省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电网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对该草案进行修改,以尽快报送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继《云南省查处窃电行为条例》、《云南省供用电条例》、《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之后,云南省第四个地方性电力法规立法项目。
“十一五”期间,为弥补国家立法在促进电网建设方面的空白,加快推进电网建设,结合云南省电网建设及法制建设实际,云南省法制办和云南电网公司成立了《云南省电网建设促进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通过前期的调研、考察以及专家论证,形成了《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最大限度明确了五方面职责。明确了在电网建设中政府和部门责任,明确了电网发展规划的编制主体、审批程序、效力以及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关系,明确了电网设施建设保护范围和补偿界限,明确了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明确了收费、补偿和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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