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黑龙江省电科院全面完成对220千伏东郊变、220千伏金山变电磁环境检测工作,电磁环境及噪声检测表明:各变电所及作业场所符合“规范”要求,无超标现象。同时,为了推进黑龙江省输变电建设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并实现达标投产,该院同时同步完成了鹤岗电业局所辖的黑龙江电力公司110千伏西郊变、110千伏棚户变、220千伏鹤南变及220千伏鹤东、鹤金乙线路的环保竣工验收检测工作。
黑龙江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继续全面开展电网环境调查工作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监督规定(试行)》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该项工作是继2010年对七台河电业局、佳木斯电业局220千伏及110千伏变电所进行电磁环境及噪声检测后,该院在2011年持续开展黑龙江省电网环境调查的重点项目。专业人员按照GB/T12720—1991《工频电场测量》技术标准,对变电站的厂界及作业场所进行了电磁场和噪声检测,按照HJ/T24—1998《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作出相应技术评价。
另悉,该院专业人员同时认真开展了新建变电站和输电线路产生的无线电干扰、电磁场、噪声检测工作,经过连续数十日的连续工作,同步圆满完成了五大输变电工程项目及已投入运行的220千伏东郊变、220千伏金山变和220千伏鹤金甲、鹤联甲乙、佳鹤线路的环保竣工验收检测,并进行了资料收集、走访调查工作。监测数据表明,各输变电项目均满足HJ/T24-1998《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影响评价技术规范》、GB12348-2008《工厂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等技术标准要求。
随着电网建设和容量需求的增加,黑龙江电力公司输变电基建项目呈现日趋增加的势头,相应电网环境调查和环保竣工检测工作也将同步增长,在黑龙江电力公司精益管理的要求与全力支持下,黑龙江省电科院将全面做好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为黑龙江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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