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江西省电力公司党组印发了《纪检监察交叉办案暂行办法》,全面规范信访案件交叉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提升纪检监察部门查办信访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分总则、办理范围、组织和实施、工作纪律和保障措施、附则5章,共22条。根据该暂行办法,交叉办案坚持统一组织、下查一级、易地交叉、独立查办原则,将举报反映所属单位中层正职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Ⅰ类信访举报问题列入交叉办案范围,交由下级单位纪委书记带队组成调查组易地开展案件检查,及时查清或澄清信访举报问题。
据悉,2010年以来,江西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先后组织易地交叉办案8件,责任追究23人,在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锻炼了办案队伍,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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