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反违章“四级谈话”制度全面施行,通过与违章人、工作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主管领导谈违章危害,确保相关人员受到教育,避免违章行为再次发生。
今年,辽宁公司认真贯彻“查防结合,以防为主,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反违章基本原则,积极开展创建“无违章工区(供电分公司、所)”活动,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违章惩处规定》,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所属单位反违章仍以惩处为主,手段相对单一。为此,该公司结合实际,改变“以罚代管”的管理模式,将开展“四级谈话”与惩处违章工作相结合,引导员工及管理者树立“违章是事故的根源”意识。谈话分当面谈话和电话交谈两种方式,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单位、检查内容、违章现象和违章性质,确保反违章工作更有操作性和实效性。
辽宁公司将每次安全谈话详细记录在《安全生产违章“四级谈话”记录簿》,并建立违章“四谈”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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