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浙江省电力公司在公司系统全面推广精益化营销工作质量评价管理,通过创新营销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的营销工作质量评价体系,有效促进专业化管理架构的实施。
早在2009年,嘉兴电力局就通过实施精益化营销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抄表、核算、收费、计量考核和管理,强化了营销核心业务。在嘉兴模式的基础上,浙江省电力公司于今年5月20日正式发出《关于推广精益化营销工作质量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以嘉兴电力局精益化营销工作质量管理模式为样板,全面实施精益化营销工作质量评价管理,努力实现营销管理有新突破,营销指标上新水平,营销发展创新业绩。
浙江公司要求各地市供电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参照嘉兴模式,制定对县级供电企业的营销工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评价体系分营销服务、安全生产、信息化应用三大类别,包括了业扩报装、抄表、收费及帐务、线损管理、巡视、消缺、设备定级等25个指标,涉及到供电营业所日常工作方方面面的内容。
浙江公司还要求各地市供电企业实行营销工作质量“一月一评”制度。从今年6月开始,公司营销部将定期发布各地市供电企业“营销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各地市、县级供电企业要按照“一月一评”原则,开展对县级供电企业、供电营业所的营销工作质量评价,并密切关注评价体系中各项指标的进展情况,不断评估差异,瞄准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及时更新学习标杆,扎扎实实提升营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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