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沈阳市召开2013年电网建设项目申报审查会议,由沈阳市各县区地方政府提出的40项电网建设需求,经过专家组的审核,有2项220千伏项目、25项66千伏项目通过了初审。这种由地方政府提出电网建设项目需求,再由电网建设方评价审核的电网建设项目的立项方式,在东北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尚属首次。
电力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之一,电力建设项目包括规划、立项、审批、设计、招标、施工等多个环节。其建设周期一般为2至3年,因此必须超前谋划,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沈阳是辽宁的省会,是东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上心。沈阳电网担负着沈阳市9区1市3县720万人口的供电任务。2009年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实施后,沈阳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速度开始加快,“十一五”期间,电网建设项目投入资金超过100亿元。然而,项目立项方式却长期存在一个难以克服的难题:地方政府有时更改了投资区域,却没有及时通告供电企业,导致电网规划方案做无用功、重复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解决电网建设中征地、拆迁等一系列矛盾,确保辽宁电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电需求。辽宁公司决定,结合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从电力需求预测入手,做好电网建设项目前期规划。在与沈阳市政府多次协商后,沈阳市政府决定进行电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改革,并于2011年开始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查。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向沈阳供电公司申报全市下一年度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新建工程项目文件,然后再由沈阳供电公司对可行性方案进行研讨,向国家电网公司和沈阳市发改委申报。
电网项目立项方式的转变,使辽宁电网建设项目具有及时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的特点,从根本上保证了辽宁尤其是沈阳电网的用电需求,在辽宁电网建设史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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