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在新疆电网电力交易中心,新疆电力公司与进行发电权交易的双方发电企业代表,共同签订了总计20.48亿千瓦时的发电权替代交易合同。此次发电权交易是新疆电网历史上成交量最大的一次发电权交易,也是新疆公司首次采用竞价匹配交易方式签订发电权替代交易合同。
自2008年新疆公司首次完成发电权交易以来,取得了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此次签订的发电权替代交易合同,是将部分停产的小火电机组的发电权,采用竞价匹配交易方式转让,由高效环保机组替代,从而取消部分低效高污染机组的发电权。
据了解,此次发电权交易时间至2011年11月30日止,此前,新疆公司积极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电监办汇报,制定了《新疆电网2011年发电权集中交易方案》,在自治区经信委、电监办的现场监督下公开进行报价,经过汇总、校核后,最终6家被替代发电企业和9家替代发电企业竞价匹配交易成功,共成交11笔,成交电量20.48亿千瓦时。本次发电权交易合同为年度交易合同,合同中明确了网损补偿、合同有效时间、成交电量、成交电价、结算方式等关键事项,发电权交易电量按年度合同交易,交易结果在月度交易计划中执行。
新疆公司表示,希望各发电企业认真履行交易合同,狠抓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此次发电权交易电量按期、按量完成,同时希望多方积极携手合作,共同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供应。
在发电权交易中,新疆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环保政策,确定了坚持安全第一、节能环保、平等自愿、利益共享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组织签订2011年发电权交易合同时,该中心加大了发电权交易比例,积极推进“以大代小”发电权交易,以市场化方式促进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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