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有序用电管理和节能环保政策得到充分落实,山西省电力公司进一步强化“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报装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用电项目的批准制度,严把“两高”行业报装准入关。
在批准制度方面,按照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两高”项目由省电力公司审批;省级以下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由地市供电分公司审批;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不予受理用电申请。对2010年以来已经接电以及正在办理的“两高”行业报装项目,将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两高”行业报装用户政府批文情况进行排查整改。对“两高”行业实行定期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省电力公司营销部门在通过营销运行监控中心平台对报装过程实时监控的同时,不定期组织抽查,从报装和供电源头上把好 “两高”行业业务受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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