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对2011版同业对标体系执行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修订后,天津市电力公司发布新版同业对标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为完成全年同业对标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天津公司根据三项原则对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进行修订。一是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同业对标体系要求,确保目标实现。二是满足当前专业管理的要求。三是为确保同业对标工作有序开展。
天津公司重点修改了营销服务、电网建设两大部分。营销服务取消了“实抄率”等10项指标,增加了“电费核算差错率”、“期内收费到账率”、“电费保障率”和“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应用率”4项指标。电网建设基本保持了与国家电网公司体系一致。对电压合格率和35千伏输变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则进行了调整。
天津公司三季度同业对标数据报送和评价工作将按照新发布的同业对标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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