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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电力公司贯彻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作者:李洪明  2011-11-03

10月24日,江西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在深入学习新版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和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的基础上,10月24日,提出了贯彻落实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

在国家电网公司颁布新“三个十条”后,该公司营销部组织了多种形式学习,并围绕新版“十项承诺”和“十个不准”中的各项条款,重点对停复电管理、表计报验、抄表电量异常、投诉处理等条款进行讨论,有针对性的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内控机制,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将贯彻落实新“三个十条”作为江西公司营销系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纳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比、赛、看”竞赛活动,确保新“三个十条”不折不扣地落实到营销实际工作和具体服务行为中。

江西公司营销部还要求营销系统在11月5日前,对营业厅上墙展板、网站公告信息“三个十条”内容进行更新,对相关宣传资料及引用材料进行清理,向社会充分宣传国家电网公司“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

该公司营销部表示,下一步将针对新版“三个十条”的内容,强化新“十项承诺”和“十个不准”的监督考核,确保条款严格兑现,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手段,提升服务品质,提高客户满意度。

来源:英大网

标签:江西,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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