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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严禁各级电力部门随意对居民生活停电限电

作者:记者 唐小涛 实习生 谭慧  2011-11-28

进入冬季枯水期,今冬明春四川缺电形势不可避免。不过,全省电力部门已被要求严禁随意对居民生活停电、限电,坚决杜绝简单粗暴的拉闸限电方式 昨日,四川电监办启动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陈修言要求下属各市、县级电业局不许以保障有序用电为由“一拉一条线”。如果出现此类情况,责任单位将被处理。

陈修言说,省电力公司将严格按照政府批复的有序用电预案,坚持“有保有限”原则,千方百计保障居民生活、交通枢纽、供水供热、农业生产等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重要用户的用电需求。对于居民和企业共用线路,要采取措施,避免企业擅自限额用电,坚决杜绝采取简单粗暴的拉闸限电方式,影响居民用电。

“各级供电企业特别是县级公司对超限用户要派人点对点处理,绝不允许拉闸”一拉一条线“。如果发现这种情况,要责成营销部门处理。”陈修言昨日给全省各级电力部门立下“规矩”。他表示,对各级政府提出的超出批复预案的指令和要求,各电力单位原则上不得执行。若政府强行要求,必须由当地政府提供有效书面材料,待分析研究后再确定是否执行。

据悉,今年以来四川电网用电负荷保持快速增长,最大网供负荷和网供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3.77%和11.69%。四川电监办专员张健表示,供电企业因电力线路、设备检修等原因,而非突发事件影响的停、限电,必须事先告知,严禁随意对居民生活停电、限电。对同一线路供电的企业和居民,如需停、限电,应仅对企业实施。张健说,行动将突出“四个保障”,即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不随便拉限;保障居民用电按实计费和收费;保障居民用电质量,及时抢修故障;保障政府保障性住房及时得到报装接电。

来源:成都商报

标签:四川电力,电力部门,居民生活,停电,限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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