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江西电力公司印发《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有关指标宣贯方案》,对电监会监管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全面组织学习宣贯。公司在提升居民用电服务质量行动中“有的放矢”,各市、县公司根据五大指标分解体系积极组织重点排查,以此次行为为契机,不断增强公司供电服务能力,保证百分之百达到监管要求。
据了解,江西省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监管专项行动启动于2011年12月1日正式启动,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在公司系统吹响“集结号”。公司按照“一个维护”、“四个保障”和“六个落实”保障措施为原则,制定印发公司《落实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赣电营销〔2011〕2728号),提出供电质量、有序用电、业扩报装,电能计量 、电费回收、诉求管理等六个工作重点和二十项细化措施,建立健全供电服务长效机制。
据悉,监管指标涉及公司生产、营销、农电、安监、规划、监察、调度等多个管理部门,公司将组织印发《监管指标学习手册》,通过对监管指标的学习宣贯,要让每一个职能部门、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位一线员工对监管指标的内容和标准都牢记于心,并以此指导供电服务具体工作的开展,对照监管指标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全面梳理内控工作制度,切实提升供电服务质量。
下一步,公司还将加强统筹部署,结合新“三个十条”宣贯、“铸文化、强队伍、塑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95598光明服务工程、“安全年”活动等重要工作,开展3?15大型现场展示咨询活动,组织服务队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帖心服务,主动履行供电企业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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