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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力公司加强施工管理确保供电安全

  2012-03-16

3月13日,随着天气转暖,新疆各地施工陆续开始。为避免发生各类施工作业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事件,新疆电力公司未雨绸缪,把预防关口前移,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执行《自治区加强施工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暂行办法》,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从源头遏制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为加强自治区施工安全管理,依法保障电力设施安全,新疆电力公司积极与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施工审批作用,要求任何施工单位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必须填报《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核表》,经电力主管部门按程序核实审批后,方可施工作业。

在内部管理方面,新疆电力公司要求各运维单位加强输电线路巡视,全面细致对所辖线路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掌握线路周边区域影响电网安全的情况。对发生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的施工行为,必须及时书面报告当地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并安排专人监控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行为。对于在巡视线路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没有按施工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施工作业的,严格执行《自治区加强施工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不向施工单位提供电源。

对外协调方面,新疆电力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政企协作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电力联合行政执法、巡查监察支队、大队作用,深入开展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合法合规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隐患问题,并依法处理和处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和肇事者,追回供电企业经济损失。对问题突出、案件频发的地方,适时启动新闻媒体曝光机制,运用典型案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规违章施工单位予以曝光。

来源:英大网

标签:新疆电力,施工管理,供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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