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浙江省电力公司授予台州椒江供电营业厅等十家单位“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称号。该公司希望以此充分发挥标杆营业厅的模范引领作用,带动并提升全省营业窗口的整体水平。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部署,践行“你用电,我用心”的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供电营业厅标准化建设手册》,不断提升供电企业窗口服务形象,浙江公司严格执行《供电营业厅标准化服务手册》,按照标准化礼仪服务要求,执行全程引导服务,并于2011年10月全面开展“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创建活动。
为客观评价“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浙江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全过程验收,通过明察暗访、视频抽查和资料审查,最终有10家营业厅符合初步要求并提出申报。3月8日,该公司召开了“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评审会,评审专家在营销稽查监控中心,通过稽查监控视频系统对10家参评供电营业厅进行了现场评审验收。
评审专家通过视频系统,对参评营业厅的整体形象、工作程序、服务准则、服务礼仪、服务行为等进行直观评分。各参评营业厅还通过PPT或短片等形式,介绍了各自创建标杆营业厅的情况,并接受评审专家的现场“拷问”。“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评分指标包括服务准则、工作程序、礼仪规范、服务行为、现场管理、人员管理、组织管理、风险防范、应急管理及工具表单等10个大指标,合计48项小指标。每项大指标均为100分,评分时按达标情况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根据各大指标不同权重,最终评定得分,总分在95分以上的窗口即命名为“为民服务标杆营业厅”。
最终,台州椒江电力客服中心营业厅、丽水莲都供电营业厅、宁波电力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温州鹿城供电营业厅、嘉兴海盐供电营业厅、金华婺城供电营业厅、湖州德清供电营业厅、绍兴电力局用电管理所城区供电营业厅、舟山定海供电营业厅及衢州柯城供电营业厅等10家单位均通过评审验收。该公司营销部有关人员表示,考评通过的标杆营业厅仍需按照“尽善尽美、无可挑剔”的要求,不断提升标杆营业厅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并推动全省营业厅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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