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电力公司出台《群众性创新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群众性创新活动,通过整合资源,在活动内涵、创新内容等方面推进职工群众性创新活动,让科技创新理念日积月累贯穿于公司电网建设、生产运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在活动内涵方面,《办法》指出,群众性创新活动,以项目为依托,面向广大员工,活动项目首先定位在“小”:群众性创新活动项目一般规模较小,单个项目的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主体是员工个人或以员工为核心的创新小团队,项目组成员由3~5人组成,其中不少于1人为班组(科室)员工,成员中一人年龄应小于40周岁。创新项目要着重于围绕企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应用,围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解决企业生产难点问题,促进公司效益最大化、安全最大化、人员最少化,支撑“供好电、服好务、保安全”的技术创造、革新。
在创新内容方面,《办法》指出,群众性创新活动对成果系统性和理论性要求较低,但对创新性、实用性、时效性要求较高。《办法》要求,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员工参与群众性创新活动,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分析和解决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调度、运行和经营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分析和解决影响生产和现场中的安全问题;分析和解决同业对标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开发和研制提高效率的软件及装置;提出和制作减少停电时间的新作业方法及新工器具;提高电网综合防灾能力的技术措施和灾后重建速度的新技术手段;设计或策划提高公司外部形象的新作品或新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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