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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阶梯电价听证 居民用电呈倒金字塔特点

作者:王雯  2012-05-10

5月7日,广西物价局在南宁举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看法,代表普遍同意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并提出相关建议。

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代表共有24名,包括消费者11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5名,供电经营者3名、利益相关方1名。另有约60人参加旁听。

当前居民用电呈倒金字塔特点

根据广西物价部门介绍,自2004年以来,国家共进行了六次电价调整,但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均未作调整,居民电价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由此产生的价差缺口,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来弥补。广西的居民用电呈倒金字塔特点,即:用电较少的三分之二的居民家庭,只用了居民用电总量三分之一的电量;用电量最多的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居民用电总量24%的电量。此种情况,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获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

据了解,当前我国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成为制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实施阶梯电价,将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引导居民合理科学用电,有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阶梯电价拟分三档实施

根据听证方案,从2012年6月1日起,广西将对全区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的增加分档计收。具体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第一档为月用电量130千瓦时以内,电价维持现行价格水平;第二档为月用电量131千瓦时至220千瓦时,每千瓦时电提价5分钱;第三档月用电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每千瓦时电提价0.3元钱。值得一提的是,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将获10千瓦时免费电量。对于未实施“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电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扣除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后的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听证方案亮点

《方案》体现了三大亮点:一是保证了87%的居民用户的用电价格不提高,照顾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二是据调查统计,2011年全区居民户月均用电量为84千瓦时,按国家规定,我区第一档用电量应界定在84千瓦时,而《方案》将第一档不提价的电量提高到130千瓦时,减轻了月用电量在84千瓦时至130千瓦时的用电户的负担。三是建立低保人员的补贴机制。对广西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免费用电量。

对居民产生影响分析

据物价部门测算,实施阶梯电价政策后,绝大部分居民维持现行负担。以“某‘一户一表’居民户月用电量300千瓦时”举例:

若按照现在居民电价计算,需缴纳电费158.49元,若按照阶梯电价方式计算,基本用电量130千瓦时价格维持现行水平,该档次电量的电费为68.68元;第131至220千瓦时每千瓦时加价0.05元,该档次电量的电费为52.05元;第221至300千瓦时每千瓦时加价0.3元,该档次电量的电费为66.26元,电费合计186.99元,比现行计费方式多支出28.50元。

现场声音

听证会现场,与会代表们纷纷对《方案》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代表们普遍赞同实施阶梯电价政策,认为阶梯电价政策对于引导能源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减少交叉补贴、促进社会公平有着积极的意义。对于《方案》的具体内容,代表们也结合自身立场,提出了不同的建议。归纳起来,建议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提高第一档用电量,扩大第二档覆盖范围;二是按冬夏、峰谷分时计费;三是不搞一刀切,按照不同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实施不同用电量基数标准;四是以年用电量为参照标准;五是提高城市低保户以及农村五保户的免费电量。

广西人大代表韦良斌说:“实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是非常必要的,对于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都有积极的意义。阶梯电价关系千家万户,第一档电量的确定很关键。”

南宁市消费者林家伟表示赞同实施阶梯电价政策,同时拿广西阶梯用电量跟附近省份进行了对比:“参照广西周边省份的标准,广西阶梯电价第一档用电量并不高。而且南宁冬暖夏热,不同季节之间用电量差别很大,希望能以年为统计时段,按照年平均用量进行计算。”

广西大学商学院专家王关宁说:“我完全赞同实施阶梯电价政策。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费问题,单靠市场的引导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政府的力量来推动。过于廉价的能源消费,会导致整个能源消费环境出现失衡,普通居民将最终成为受害者。而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对于引导资源节约、合理用电产生积极的作用,能源环境、能源消费的整体水平上去了,最终受益的,还是普通居民百姓。”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广西,阶梯电价,听证,居民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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