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改革委的要求,6月30日前各地将陆续公布阶梯电价的最终实施方案。最低档用电量、季节性用电量差异、省内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在最终方案中会否调整和考虑,受社会期待。
今年5月份以来,各地密集举行阶梯电价听证会。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除西藏、新疆外,各省份均已公布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其中青海省需6月9日听证,其余地区均已完成听证环节。
多数省份提供了两套方案供听证代表参考,根据各地的听证方案,实行阶梯电价的用电量标准一般分为三档,大多以月用电量作为计价依据。
但各地第一档用电量却有不小的差别。其中,上海、北京、浙江、天津等省份首档电量定在200度以上,最高的上海为260度;而甘肃、陕西等地的最低档用电量较低,其中陕西的一套方案中最低档电量只有120度。
虽然大多数省份以月为基础确定每档用电量,但也有一些省份的用电方案考虑了季节差异因素。如,广东、贵州等地提供了以季节为周期的计算方案,而北京、上海等地提供了以年为计算周期的方案,云南的电价还有“丰水期”“枯水期”的差异。江西的听证方案中,还提出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行阶梯电价基础上,可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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