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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2012-06-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电力设施安全平稳运行,近日,电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在总结近年来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基础上,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意义、建立群防联防工作机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严防安全事故、完善长效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和加强行政执法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联防群防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加大关键环节整治力度,努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四是要增强保卫机构建设,提高企业内部安全防范和治安保卫的能力;五是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六是要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七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营造电力设施保护的良好氛围。

结合电力监管机构履行电力安全监管和电力行政执法的职责,《通知》也对电力监管机构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积极参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的有关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电力企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二是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防范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通报发现的电力设施保护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三是要认真履行电力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电力设施遭到外力破坏并最终引发电力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四是要依法加强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企业的监管,建立违法违规施工队伍“黑名单”,对发现的违反资质许可规定施工的企业,及时按规定对电力企业、施工企业进行处理;五是加强对参与电力设施建设人员的监管,对未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的建设人员,按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来源:电监会网站

标签:电监会,电力设施,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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