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速览

行业速览

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 各地供电企业确保落实

  2012-07-04

7月1日,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开始试行,标志着居民用电进入了“阶梯电价”时代。为此,国家电网公司和涉及阶梯电价的多家省级电力公司都超前谋划,采取了多项举措,保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6月25日,国家电网公司召开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超前开展风险研究、户表甄别、规则制定、系统调整、宣传培训等工作,为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做好充分准备。会后,涉及阶梯电价的各省市电力公司纷纷推出多项举措,保证阶梯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北京市电力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向客户宣传阶梯电价,告知电量信息,让客户做到明明白白购电。自7月1日起,北京使用新版电费发票。新发票增加了各档电量、电价、电费及年度累计阶梯购电量信息。当客户购买了高档电量时,发票中还会出现提示信息:“本次购电存在高档电量,请慎重入表,未入表电量可至电力公司营业网点退费。”另外,北京公司还开通了免费的电量短信提示服务,当客户用电量达到高档电量时,会收到高档电量电费信息告知短信。

上海市阶梯电价试行方案中,第一档的电量为260千瓦时,与广东省同为第一档电量最高的省(市)。为落实好阶梯电价政策,上海市电力公司制定了“阶梯电价实施细则”,还制作了《居民阶梯电价问答手册》。其中,《问答手册》包含了客户对于阶梯电价可能存在疑问的16个问题,并一一作了详尽的解答,还附有“节约用电小窍门”。“实施细则”已在当地媒体刊登,帮助市民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阶梯电价。

浙江省电力公司除向社会公众宣传阶梯电价之外,还加强了内部的宣贯和培训。该公司加强对营销一线人员,特别是95598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电价调整组织到位、电价政策理解到位和调价客户服务到位。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供电企业,确保落实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