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通知》(琼国税发(2010)299号)有关要求,海南电网公司于7月10日起,全省十八家供电局启用网络开票系统开具电费普通发票。
据了解,为了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推行网络开票系统管理发票。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企业开票情况、用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还可以进行票表比对和发票的真伪查询。实现了发票开具数据的实时采集,将推动发票管理由“事后监督”向“过程控管”转变。同时使公司可以准确掌握发票的使用情况,从源头上杜绝了开票员超位误开发票、违规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情况发生。
为与网络开票系统相适应,从7月10日起,全省十八家供电局所使用的电费普通发票将为统一票面式样,统一印刷格式,新发票统一冠名为“海南电网公司”,套印了“海南电网公司”发票专用章,票面增印了公司标识,各供电局不再各自申请印制发票。
新版的电费普通发票与旧版电费普通发票开具相比,需要要求纸质的发票号码与系统中的电子发票号码对应后方能开具,并将付款方名称、地址及电话等信息录入打印在发票上。同时,为建立健全电费普通发票管理体制,海南电网公司下发了相关通知,进一步加强规范了新版电费普通发票的管理。
标签:海南电网,新版电费,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