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十二五”期间要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 从严控制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新建燃煤火电机组
● 电网综合线损率2015年降至6.3%
日前,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地各方面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等节能减排目标。《规划》总结了我国“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取得的显著成效,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形势,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对于国家电网公司做好下一阶段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规划》提出了下一阶段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能效水平提高,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三大任务。在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方面,提出要提高电网对非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的接纳能力。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在推动能效水平提高方面,提出要发展热电联产,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加快现役机组和电网技术改造,降低厂用电率和输配电线损。大力发展电气化铁路。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加气站、充电站等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
《规划》提出的保障措施任务全面、要求具体。在“加强用能节能管理”中指出,在大气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从严控制京津唐、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新建燃煤火电机组。在“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中指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差别电价、峰谷电价、惩罚性电价,尽快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和煤层气发电的上网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严格落实脱硫电价,研究完善燃煤电厂烟气脱硝电价政策。在“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中指出,要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城市综合试点。加快建立电能管理服务平台,充分运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完善鼓励电网企业积极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考核与奖惩机制。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贯彻中央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完善监督问责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统计监测和系统建设,在电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的全过程深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的理念,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电网,充分发挥能源优化配置平台作用,不断推动和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成绩显著。“十一五”期间,公司多措并举,实现节约标准煤1亿吨,减排二氧化碳近2.5亿吨。2011年6月,公司荣获“‘十一五’中央企业节能减排优秀企业”等称号。
“十二五”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工作管理体系,挖掘电网节能潜力,强化线损精益化管理、优化调度运行,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并网和消纳能力,继续做好节能发电调度,充分发挥资源优化配置平台作用,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确保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推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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