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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加强电力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管理工作

作者:张子魁  2012-09-05

近日,国家电监会印发《关于加强电力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向电力监管派出机构、相关单位和电力企业提出了三大类,共计13条的具体指导意见。

据了解,电力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是指电力设备(设施)在设计、制造、建设、安装、运行、维护等环节中产生的可能导致危及设备(设施)运行安全或人身安全的危险状态。

此次印发《意见》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设备隐患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因设备隐患导致的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按照《意见》,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设备隐患管理工作,提高对设备隐患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设备隐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设备隐患管理工作责任。应加强设备全寿命周期隐患管理,加强项目设计选型及设备采购环节安全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重要设备驻厂监造制度,严把基建施工、安装和验收关,加强设备运行和检修管理,完善设备改造管理。应建立健全设备隐患管理长效机制,完善重大设备隐患“双闭环”管理工作体系,强化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工作机制建设,建立设备隐患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电力设备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来源:中国电力报 中国电力新闻网

标签:电监会,电力设备,安全隐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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