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2-2020年)》。《方案》指出,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此数据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方案》总结“十一五”期间工业节能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全国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累计下降超过26%,实现节能量6.3亿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6亿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和化工、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增加值能源消耗分别下降23.4%、15.1%、35.8%、52%,吨钢、水泥熟料、乙烯、合成氨综合能源消耗分别下降了12.8%、12%、11.6%、14.3%,部分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行业先进产能比重明显提高。
同时明确,到2020年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具体目标。2015年,全面落实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21%以上,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10 年下降18%、18%、18%、17%、18%、22%、20%、20%、18%以上,主要工业品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量稳步下降,工业碳生产力大幅提高。工业过程二氧化碳和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建设一批低碳产业示范园区和低碳工业示范企业,推广一批具有重大减排潜力的低碳技术和产品。重点用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量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工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体制机制与政策进一步完善。
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50%左右,基本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体系。
标签:四部委,工业领域,气候变化,行动方案